我出生的村庄,叫多冲村,大概山冲冲太多了,一个接着一个,一个大的里面还藏着一个小的,所以,有人才取了这么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。
我叫铃铛,长着一张古铜色的脸,人精瘦精瘦的,十岁时身高还没到50厘米,是一个侏儒。
听人说,我一生下来,双亲就把我送人了。
送给谁呢?村子里的三大爷。
三大爷四十挂零,年龄不小了,可他到现在还是一个单身汉呢。
其实,三大爷人长得不赖,很见精神。特别是从侧面看,他身高上的优势会给人造成一种玉树临风的形象。
有人说,除去他穷得养不起一只蚂蚁外,其他都还是蛮帅的!
三大爷听有人这样评价他,很不服气。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一条小狗,
“别说一只蚂蚁,就是一条狗我也能养!”
三大爷养狗的目的有两个。
一个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,“我离一穷二白还远着呢!”;一个是为了排除孤独。
有一条狗相伴,自然可以除去心中的闷郁,和狗吧唧几句,与跟人呱唧两声,没什么区别。
我暗忖:既然三大爷有狗相伴,不孤单了,为何还要收养我呢?
再说他都穷得叮当响了,穷得卖血卖肾了,有什么资格领养我呢?
是想让我跟他吃土呢,还是喝西北风?甚至于三年都看不见一个油星子?
难怪我虚弱的两眼直冒金星,就像一把快散架的钢筋……
有人说我长不高(我长大以后身高也才90厘米),像一坨屎,都是拜三大爷所赐,我当时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我望着一脸忧郁和全身疲惫的养父,有几次都想问他。
可他只顾自己打瞌睡,呼噜声出奇的大,我不知道他鼻孔里塞着的是什么响器,惊扰的我心烦意乱,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我想三大爷乐意收养我,肯定是为了证明他并不穷,他有能力养活一家人,他可以结婚娶老婆!
我确信他收养我是有私心的,他不是真正的想抚养我长大!所以他收养我时我投了反对票。
只可惜反对无效,可能是那时我还小,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缘故。
听说我的双亲是两位了不起的人物,所有人对他们都是顶礼膜拜。
母亲生下我之后,很快就把我送人了,随后她和父亲就消失不见了,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在何方?
说句实话,如果我能寄宿在双亲这棵大树下,何愁每天不是花天酒地?何愁日后不是脑满肠肥?
又哪来今天的面黄肌瘦?
可这个三大爷就为了他的那点私心,竟然强行收养了我(在我看来就是这样)。
他一没当官二没权力三没金钱四没地位,关键还没有一位操劳家务的女人,没人精心呵护我的成长,这就是天大的问题了。
更何况他每天还臭气熏天的,一件上衣有半年不洗了,身上散发出一种奇奇怪怪的味道,又浓又烈,闻了保管让你想吐……
因为养父不爱干净的原因,我也被同伴疏远了。
我们院子和我年纪相仿的只有三个人,两男一女。男的一个叫小军,一个叫小飞;那小女孩叫小芳。
大约几岁时,小孩子对大人的事似懂非懂,或者根本不懂,他们几个一有空就跑来跟我玩耍,即使大人阻止,他们也不听,每天都要跟我玩上一阵子。
后来长大了一些,对事情懂得多了,玩伴们才开始到我家屋里去玩。
其实,我家是不能称之为“屋”的,叫“棚”更好,最准确的应该叫它“场子”。
所谓的场子,就是用木头或竹子横竖搭建一个临时的架,没有墙,四面漏风,比草棚还差。
本来,这场子是四面透风的,后来养父和我一侍弄,在柱子上挂了一些茅草,算是墙壁吧!
同伴们刚一进门,恰巧养父在家,他们立马就闻到养父身上发出的那股气味,小军用手在鼻子前煽了煽,皱起了眉头,“这味道……”
小飞则捂紧了口鼻,面呈难色。
小芳屏住呼吸,把小脸憋得绯红。
对我而言,养父身上的气味早已习以为常了。
接下来,他们三个立马逃出了我家的厂子,那时我在想:还好,这厂子四通八达的,消弱了养父身上的气味,如果是密封极好的房间,不把他们仨熏死才怪!
有了这一次经历之后,玩伴们便再也不来我家了,随着年龄的增大,他们的嗅觉也越来越灵敏,后来在大人的劝阻下,同伴们见我就躲开了。
可是有一个人,就是小芳,她不躲我。
她是一个既聪明又漂亮的女孩,脑后挂着两根很灵动的小辫子,走起路来,小辫子挥舞起来,一晃一晃的,好看极了。
她明里答应他爹娘,不跟我玩,可背地里,仍然和我来往。
有一次,我们在后山玩,玩着玩着就牵手了,恰巧被做工回来的养父看见了,他嘿嘿一笑,“臭小子,比我强多了,难怪身上没有发出我那种气味……”
那时我虽然快十岁了,但大人的话有些是听不懂的,小芳比我小一点,自然也听不懂。她看见养父走过来就开溜了,不想闻他身上发出的那股气味。
我想,我当时是太小了,不懂事,不然就不认他这个养父了。
把我送给他这样一条不讲究的单身狗,还不如直接把我送给一条真正的狗算了。
让我吃狗奶长大,啃别人吃剩的骨头——这是过去,要是现在,我又非常非常愿意做一条狗。
因为现在的狗,都进化成宠物了,都是宝贝,谁家牵个小狗遛遛,哪个眼神不呈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?
现在的狗,不是贫穷,不是卑贱,而是高大上的代名词。
可惜,我是生不逢时,早生了几百年。
当我长大知道三大爷的底细后,开始埋怨起我的双亲来了,
“太不把我当一回事了,你们就是真心想抛弃我、不要我,也不要把我送得这么早,晚个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不行吗?要知道现在的社会,未来的社会,大人们都把小孩当宝贝一样宠呢?”
听人说,娘生下我时,我瘦得像两根钢筋支起来的一个怪物。但还有眼有嘴,眼里的黑珠子还在滑溜溜的转,表明我还是一个人,而且还是一个活物。
我都不知道我是如何存活下来的!
我的形象肯定是百分之百的恶劣,谁看了都会恶心!
只有三大爷一看见我,就喜欢上了。还说这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,他会用一生的爱来呵护这个小孩。
我在想,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三大爷才对?是他收养了我,让我活命到现在,不然我早死了。
所以,以我的状况没有半点资格要求抚养我的人非富即贵,人家肯收留我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。
所以,我收回前面所有对养父不敬的话。能活到现在,我已经很知足了。
虽然养父有很多缺点,但我仍然爱他敬他。
虽然家里很穷,时常揭不开锅,没有米做饭,大多数用野菜充饥,甚至油星是一种奢望。
但我仍然过得很开心,因为幸福不仅仅只是用物质生活来衡量的。
可当我正想享受这种幸福生活的时候,养父在一场意外中卧病不起,后来越来越严重,最后阎王亲自向他索命来了。
弥留之际,养父交给我一个银钩,这个银钩十分小巧,上面的图案精美绝伦,一看就不是俗物,
“好好收藏,到时会有大用!”
说完,头一歪,腿一蹬,就离开了人世。
随即,我看见养父化作一股烟雾,飘进了银钩之中,很快不见了。
想着养父离我而去,回忆起跟他的点点滴滴,不由悲从中来。终于,一颗热泪滚了下来。